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办案能力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今年10月开展了全所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现将本次案卷评比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本次案卷评比工作,我所结合《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和我市卫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符合基层卫生执法实际的《枣庄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分标准》,成立了由分管所长任组长的案卷评比小组。评比活动由法制审验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推荐业务骨干担任评委,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保证了案件评比的公正、公平,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特别奖1个,具体名单如下:
一等奖:
孟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承办监督员:张士成、陈 丽
二等奖:
山东某度假村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案
承办监督员:张显军 贺敬涛
杨某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及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
承办监督员:高聘金、宋金华、孙永娥
三等奖:
梁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牙科诊疗活动案
承办监督员:张士成、刘永彬
枣庄市某乳业公司违反食品标签规定案
承办监督员:张丽菊、赵伟
某化肥厂食堂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
承办监督员:沈其彬、孙建滨
特别奖:
枣庄市某饮料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案
承办监督员:张丽菊、赵伟
二、成绩与问题
总体上看,各科室都比较重视执法案卷的制作和完善,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作为体现行政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案卷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评比结果显示,大多数参评案卷主体认定正确、调查取证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运用得当、文书制作较为规范。
但评比中也发现部分案卷的文书制作与评比标准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执法文书用语不准确或不严谨,词句欠精练,有概念不清或其他容易引起误解或争议的情况;案卷整理不规范;部分案卷字迹潦草、文书字号大小不一、材料不齐全;部分案卷仅有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未附证明违法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个别案卷法律适用错误、行政处罚种类适用不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 重视案卷质量管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和凭证,体现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因此,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对于证据、执法文书等案卷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进行书写、整理、立卷、归档,有专人负责案卷的审查,实现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的规范化。要建立案卷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加强对案卷形成过程的全程质量控制。
(二)对承办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各科室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枣庄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分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达到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的目的。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要改变过去只注重培训卫生规范和标准的模式,强化执法办案能力的培训。利用每周业务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家指导、互相研讨等方式,重点培训卫生监督员办案程序和方法、执法文书书写、案卷制作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案卷评比结果作为对业务科室和卫生监督员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权责一致,奖罚分明”的约束机制。对办案能力突出,评选成绩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过错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自觉维护卫生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