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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公示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维护患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诊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我部要求做好患儿诊疗工作,对患儿实行免费医疗。
二、承担患儿诊断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为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承担诊断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要按照《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超声检查流程》(附件1),做好患儿的诊断筛查工作,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省级诊疗专家组,加强对医疗机构相关患儿诊疗工作的指导,对疑难、重症病例及时组织会诊、抢救,必要时安排转诊。重大诊疗问题须及时上报我部医政司,我部将根据情况派出我部诊疗专家组提供指导。
四、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继续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报有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有关情况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11号)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每日汇总辖区内截至当日12时新增报告病例情况,并填写《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泌尿系统结石患儿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日15时前上报我部医政司。病例上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三日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8]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有婴幼儿因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为做好相关患儿的诊疗工作,我部会同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定了《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方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已于2008年9月11日印发。现就做好与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儿的诊疗工作,以对患儿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诊疗方案》积极做好相关患儿排查、诊疗工作。
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相关诊疗知识宣教、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科学诊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患儿家长不必要的疑虑,引导其科学、正确认识患儿的病情。
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及时研究解决患儿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患儿就诊的预约、分诊工作,合理分流病人,热情、周到地做好医疗服务。
四、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我部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接诊患儿有关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附件:宣教要点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宣 教 要 点
1. 首先应立即停止给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
2. 密切观察婴幼儿,如出现不明原因哭闹、呕吐、发热、尿液混浊、血尿、少尿或无尿等现象,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3. 无症状或症状较轻的婴幼儿预后较好。因结石的特点是松散或泥沙样,结石直径<4毫米时,家长通过给婴幼儿多饮水,勤排尿等方法,结石可自行排出。
4. 如结石较大不能自行排出,可采取综合治疗手段将结石排出。
5. 结石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儿,如及时就诊,一般可以恢复。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上报有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有关情况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有婴幼儿出现与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的泌尿系统结石。为尽快掌握患儿的发病及救治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展诊疗工作,请你厅(局)立即统计辖区内医疗机构接诊的上述患病婴幼儿有关情况,并填写《有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08年9月12日17时前报我部医政司。本次上报情况截至9月11日24时,后续新增病例有关情况随时统计上报。
附件:(点击下载)
有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有关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目前,卫生部已经组织农业、公安、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赴河北等地联合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一是组织开展市售婴幼儿奶粉的专项检查,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追查其来源和去向,并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全部污染奶粉;二是组织开展辖区内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对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测;三是加强原料乳生产和售奶站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确保奶源质量,严厉打击原料乳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四是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下午5:00前上报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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