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十月一日是我国少数民族——羌族的羌族年节,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烧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祈求家人平平安安、保佑年年五谷丰登,在羌族年节来临之际,特将羌族的历史、文字、物产、禁忌、生活习惯、风俗礼节、典型食品等作一介绍,以便家乡的同事对羌族习俗有所了解。
孙宝剑
羌族现主要聚居在四川西部。人口约20万。羌族自称“尔玛”,意为“本地人”。其族源可溯至3千多年前的左羌人。殷代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羌人的记载,主要活动在中国的西北部和中原地区。唐时,一部分羌人同化于藏族,另一部分同化于汉族。今天的羌族是古代羌族人中保留下来的一支。羌族无本民族文字,但有自己的语言。
羌族的禁忌有:妇女分娩时在门外挂枷单或背兜,忌外人入内,家有病人时在门上挂红纸条,忌外人来访;不能跨火塘或用脚踩三角架,也不能在三脚架上烘烤鞋袜衣物;忌坐门槛和楼梯;饭后不把筷子横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杯。
日常食俗:羌族民间大都一日两餐,即吃早饭后出去劳动,要带上干粮,中午就在地里吃,称为“打尖”。下午收工回家吃晚餐。主食大都离不开面蒸蒸。经常食用的面蒸蒸是将玉米粉放在甑子内蒸成颗粒状,即可当饭食用,有时将洗净的大米拌到玉米粉里,或将玉米粉拌到大米中蒸,称为“金裹银”或“银裹金”。用小麦粉和玉米粉混合做成馍放入火塘上烤熟,也是羌族日常主要食品之一。许多地区的羌族还喜食用将嫩玉米磨碎做成的水粑馍馍。
羌族常年食用白菜、萝卜叶子泡的酸菜。肉食以牛、羊、猪、鸡肉为主,兼食鱼和狩猎兽肉。散居在山区的羌族一般不食新鲜猪肉,而是将猪宰杀后去毛,剖成两半或切成几大块,吊在房梁上熏烤制成“猪膘”,食用时与蔬菜同煮,然后切片盛入碗中食用。羌族还喜将猪血等充填到猪大肠内制成血肠,或将猪肉放进猪肚内加调料扎紧、风干制成瓤肚,作为宴请宾客的一道佳肴。
羌族一般饮用的酒称为咂酒,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而成。羌族人饮咂酒,不用酒具,而是将酒坛开封,用一根细竹管咂吸,咂饮时以长幼为序,轮流咂饮,并不断地注入凉开水,直到味淡为止。
无论年节或待客,羌族都以“九”为吉,故宴席时都要摆九大碗,炖全鸡,习惯于用竹签撑起鸡头,使之昂起,以鸡头飨上宾。
羌族结婚操办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新娘新郎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