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办事指南 | 监督动态 | 通告公示 | 舞文弄墨 | 卫生常识  | 消费警示  | 投诉举报  

监督动态


上海市药监局将由卫生局管理

    10月2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经过调整,上海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符合中央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要求。

  引人注目的是,上海市的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上海市卫生局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卫生局管理,其现有的垂直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市卫生局增挂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

  上海的新一轮机构改革凸现出新的特征,与国家大部制相吻合,通过这次改革,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或许,上海的做法为其他省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了蓝本,也让人们所关注的卫生行政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关系如何理顺有了解决的方案。

 

 

 

 

 

 

                                                                              

 

 

版权所有 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鲁ICP备:05036535号

 枣庄市文化东路44号  邮编:277102 

电话(Tel):0632---3698600 信箱: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 怀君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