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我市全面启动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通知》(鲁卫监[2008]18号)和《山东省实施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方案》的要求,向社会公示餐饮单位的卫生情况,便于群众及时、准确、便捷地了解餐饮单位卫生状况,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引导餐饮业主自律、诚信经营,不断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餐饮卫生水平,近期,市卫生监督所对直管餐饮单位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通过检查,按照监督公示内容对35家餐饮单位张贴了卫生监督公示表,其中对19家卫生条件差的单位张贴了哭脸,对12家存在个别卫生问题的单位张贴了常脸,对4家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单位张贴了笑脸。通过检查张贴公示表,大大促进了餐饮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卫生意识,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已有个别单位通过整改经再次检查后由常脸变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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